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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模版范文

发布日期:2018-08-21    作者:耿武杰律师
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范本)
(简化版、上市股票)
 
甲方:                员工
乙方:                公司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股票期权的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若从    年开始,在    年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条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    年,从赠与日起满    年时股票期权失效。
第三条  股票期权不得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除非甲方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制定的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应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权在赠与日满    年开始行权,每半年行权一次。
第五条  甲方在前    个行权日中的每个行权日拥有赠与数量六分之一的行权权利,若某一行全日未行权,必须在其后的第一个行权日行权,但最后一个行权日必须将所有可行权部分行权完毕,否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第六条  甲方若欲在某个行权日对其可行权部分实施全部行权或者部分行权,则必须在该行权日前    个交易日交足现款。
第七条  甲方在行权后才能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
第八条  当乙方被兼并、收购时,除非新的股东大会同意承担,否则甲方尚未行权的部分停止赠与,已赠与与未行权的部分必须立即行权。
第九条  当乙方发生送股、转增股、配股、增发新股或被兼并等影响原有流通股东持有数量的行为时,需要对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参照“股票期权计划”。
第十条  当甲方因辞退、解雇。退休。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按“股票期权计划”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在赠与甲方股票期权时,必须以“股票期权赠与通知书”的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甲方必须在一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受股票期权。
第十二条  甲方行权缴款后,必须在行权日前以“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必须附有付款凭证。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股票期权计划”的所有条款,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股票期权计划”一份,在该计划的有效期间,若计划的条款有所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变动的全部详情。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股票期权是乙方给予甲方的一种权利,甲方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的流通股票。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是指甲方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流通股票的行为。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所致的行权价格是指甲方购买乙方股票价格,等于赠与日前   交易诶的平均收市价。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所致的赠与日是指乙方赠与甲方股票期权的日期。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权的甲方可以按照与诶的那个价格购买乙方流通股票的日期。
第二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双方认可的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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