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宋某盗窃并且危险驾驶,经薛律师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六千

发布日期:2018-08-22    作者:张立俊律师
基本案情:宋某在三个月内,在本市龙池街道、浦口区街道盗窃作案3起,盗窃手机3部,共计人民币2793元。并且,此后宋某醉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122mg/100ml,属于危险驾驶,数罪并罚。薛律师在多次会见当事人后,为其提供有效辩护,指出二罪均有坦白情节,并且盗窃金额较小,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薛律师的辩护意见,数罪并罚,最终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
案件总结:国家对公民的财产采取绝对的保护,财产犯罪必将受到处罚。并且醉酒驾驶会严重危及公众的安全,法律明令禁止。被告人实施了两个行为,触犯两罪,数罪并罚。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薛律师认为,盗窃罪中盗窃的数额是案件的关键,危险驾驶罪中导致的后果是案件的关键,在数罪并罚的时候更要搜集好所有的相关证据,找出量刑从轻情节,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辩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