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医疗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FW319 甲状腺癌误诊为甲状腺结节,医院负有对因误诊误治导致的患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8-08-23    作者:110网律师
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肿瘤(2医疗维权案例 (查看更多医疗纠纷案例)
引言】患者因甲状腺结节进行了甲状腺次全切手术,术后检查发现甲状腺结节未切除。随后在外院诊断为甲状腺癌。经鉴定医院存在重大过失。
医疗维权】患者到医院就医,双方已形成医患关系,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归类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案由,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患者作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为贯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精神,把医疗纠纷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 患者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医学专家辅助人】在患者与医院的纠纷中,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由于患者缺少专业知识,收集医院过错的证据相对困难,这些都加大了患者起诉医院的难度。一个不懂医学专业的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案件的起诉答辩举证质证鉴定庭审等各个环节都会遇到无法逾越的障碍,寻找医学专家帮助是必然的选择。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使得诉讼制度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既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在涉及专业知识时都能充分主张及举证,也更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对专业技术问题的认识和把握。专家辅助人利用他掌握的知识或者长期积累下来的经验,针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解释。客观真实发表意见对于专业知识的解答应忠于事实真相,有助于弥补当事人在涉及专业领域诉讼时的知识不足。
【医疗风险高发领域:肿瘤治疗恶性肿瘤发病率不断增长,随之带来医疗风险事件。主要原因是由于肿瘤治疗价格昂贵,比别的科室更容易存在过度医疗问题,过度治疗的原因很多,有经济利益的问题,也有对肿瘤的认知问题,也有病人的迫切要求的问题;肿瘤治疗效果很不令人满意,常常出现人财两空现象;由于常规的肿瘤治疗效果很不令人满意,出现了大量的肿瘤治疗新技术,新技术资质的问题涉及到依法行医的法律风险。同时肿瘤的误诊误治也比较常见,将良性肿瘤误诊为恶性肿瘤,或者把恶性肿瘤漏诊为良性肿瘤。
 
案例李某某与吉林市X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7)吉0204民初844号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2017) 医疗案例 (16)肿瘤 第 0319
【基本案情】2012213日,李某某因甲状腺肿物,入住XX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结节性甲状腺肿。同年216日全麻插管下行峡部及双侧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同年223日出院。2013918日,李某某因身体不适入住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治疗,诊断为1、左甲状腺癌、乳头状癌T1NXMX2、结节性甲状腺肿,术后,二级护理,当日出院。2013101日,李某某第二次入住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治疗,诊断甲状腺恶性肿瘤、甲状腺结节,行细胞免疫治疗,二级护理,103日出院。
医疗鉴定2013423日,吉林市船营区卫生局作为委托方,李某某与XX医院共同参加了吉林市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本病例属于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吉林博信司法鉴定中心于2016713日出具(2016)临鉴字第16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李某某,结节性甲状腺肿,术后,甲状腺左叶乳头状癌,评定肆级残,支持甲状腺全切术,其医疗费用可按目前医疗费用标准予以支持(壹万伍仟元人民币),每天营养费为壹佰元人民币,营养期限为贰拾日,医疗事故XX医院承担责任的比例为75%,自身疾病在本次医疗事故中所占的比例为25%
法院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XX医院对李某某进行的诊疗行为经司法鉴定,XX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该医疗过错与李某某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该责任程度为75%,故吉林市XX医院应承担75%赔偿责任。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428275.21元。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吉林市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李某某321206.40元(428275.21元的75%);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医学专家辅助人意见】甲状腺癌误诊为甲状腺结节,做了次全切手术。仍需二次手术行甲状腺全切。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点评】医疗司法鉴定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吉林市XX医院应承担75%赔偿责任。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主席令11届第21号)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延伸阅读】从博弈论视角看医疗纠纷诉讼中律师的沟通作用// 专家辅助人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引礼入法”与医事法律的建设// YZJA902吗啡用于缓解呼吸困难属于超说明书用药 违反诊疗规范和现行法律 临床应用风险极大。//W065医院药剂师发错药致患者死亡触犯医疗事故罪。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