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程序
发布日期:2018-08-24 作者:吴丁亚律师
吴丁亚律师提示,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的程序
一、申办资格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
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
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赢亏
二、申办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合同、章程(原件)
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
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三、手续和流程:
吴丁亚律师提示,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四、手续办理时间:
1)查名:三个工作日;
2)批准证书:约计六十个工作日(需报国家商务部,时间较长);
3)营业执照:十个工作日;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个工作日;
5)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十个工作日;
6)税务登记及发票:十二个工作日。
7)统计、财政登记证(十二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间仅供参考,实际以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为准。
五、政府规费:(单位:人民币)
1)查名:30/50元;
2)批准证书:0元;
3)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八;
4)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发票:1500元;
5)验资:与注册会计师协定。
以上拟设外资公司注册资本以14万美金计,政府规费为预估值,实际以政府收费票据为准。六、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吴丁亚律师提示,实际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中外合资企业这种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相互融合,流动发生的经济主体,已经远离传统单一经济性质划分的模式而过渡到按有限责任人组织形式,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科学划分的范畴中。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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