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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群“滚筒子”抽成获利 二人获刑罚金

发布日期:2018-09-10    作者:110网律师
利用微信群“滚筒子”抽成获利 二人获刑罚金
 
     中国法院网讯 (廖诗强 唐丽华)  组织他人创建微信赌博群,在微信群内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抽取红利,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近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17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揭某、赖某、揭某某(另案处理)三人合伙创建“王者归来”微信赌博群,组织群成员在微信群内进行“滚筒子”赌博。参赌的群成员主要通过庄家在微信群内发开始下注图片,闲家在微信群内发下注金额,群主或群内工作人员统计下注闲家人数后发出相应人数的金额红包给下注的闲家和庄家抢,红包金额十几元左右,参赌人员抢包后以所抢红包金额小数点后两位数相加比点数大小,输赢赌资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支付,该群按每小时200元的计算方式向群内庄家抽取红利。被告人揭某在后期提前退群,该赌博群经营期间共非法获利5万余元。其中,被告人揭某获利5000余元,被告人赖某获利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揭某、赖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建立微信赌博群,邀集他人入群赌博,从中非法获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作用,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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