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孟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鄂州华容区法院采纳本律师辩护意见,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发布日期:2018-09-14    作者:武昌陈哲律师
鄂州市某中专学校学生孟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鄂州华容区法院采纳本律师辩护意见,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基本案情:20184月,鄂州某中专学校孟某与其他两被告人,为泄愤动用双节棍、甩棍、焊锡电洛铁将被害人陈某打伤,当天,校方报警,公安机关将孟某等三人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鉴定,被害人为轻伤二级。事后,孟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受害人谅解。
在本律师接受孟某家属委托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解相关案情,并到学校了解孟某平时的学习、生活情况,在与孟某交谈时,凭着本律师专业敏锐的察觉,本案孟某存在自首的情节。随后,在案卷移送起诉阶段,本律师关于自首的辩护意见得到了华容区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起诉书认定了孟某的自首情节。
鉴于,本案事实清楚,孟某存在法定从轻及酌定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公诉机关对此并无异议,而后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于2018910日作出(2018)鄂0703刑初82号刑事判决: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为此,本案得以顺利结案,孟某的父母对本律师专业、细致的辩护工作表示非常感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余斐彬律师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张晓晗律师
辽宁沈阳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段占朝律师
上海黄浦区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