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发布日期:2018-09-18 作者:蒋艳超律师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
1、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一方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二、证明为婚前财产的方式
1、一方取得婚前财产的相关权利凭证:如因买卖取得的买卖合同及相关购买程序系列凭据、遗产继承取得的继承协议、继承公证、司法判决文书或者调解书等、赠与取得的书面赠与合同协议等。
2、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书。
3、一方婚前财产公证书、婚前财产律师见证书、婚产财产其他证明文书等。
三、婚前财产的保护性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表明,婚前财产不因结婚时间长短而变为共同财产,非所有权人的另一方不得侵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财产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这个事实不会因为结了婚而改变的,即便在离婚后也不会有影响,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需要好好了解婚前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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