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8-09-25    作者:程智华律师
员工入职后,会和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里面会规定好劳动内容、薪资报酬及合同期限等。一般情况下合同期限是一年。在特殊情况下,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而这个时候,员工还在休产假。那么,女员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女员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1、女职工在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约并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   2、但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二、单位在女员工怀孕期间解除合同,员工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享有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二选一”的选择权,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的,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三、违法规定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和员工协商是否续签。女员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话,如果续签的自然是比较简单了。单位也可以不续签,但是合同要延长到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如果单位擅自解除合同,必须要向女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我国劳动法都是明文规定了的。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侵权请自删。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卓旭律所律师
天津南开区
郭亚敏律师
北京朝阳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袁珍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