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我国宪法为何有序言

发布日期:2018-09-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1982年全面修改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多年来,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先后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发展。几乎每次修改宪法时,总有人对我国宪法序言及其法律效力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同看法。例如,有的人认为,我国宪法不应当有序言。但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有序言的(只是有的叫序言、有的叫序文、有的叫前言等)据一项对1997年前后的107个国家宪法有无序言的统计,其中有序言的宪法为79部,占73.8%;没有序言的宪法为28部,占26.2%.也有的人认为,我国宪法即使要有序言,写上寥寥数语即可,不必像现行宪法那样洋洋洒洒一千多字。其实,世界各国宪法序言有长有短,内容有繁有简,外国宪法序言最长者达一万多字,最短者几十个字,没有固定的模式。一个国家宪法写不写序言、序言写多少字,完全是由该国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社会等实际情况决定的,无论宪法有无序言或者序言有长有短,都无可厚非。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7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