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修改的内容
发布日期:2018-10-08 作者:刘哲律师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网络转载》
相关法律问题
- 刑法有没有通过刑法修正案以外的形式修改的? 0个回答0
- 所有刑法的修改都是通过刑法修正案来进行的吗 6个回答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内容 0个回答0
- 刑法224条内容是什么,最近有没有修正过什么内容? 1个回答0
- 我国法律《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补第224条 具体内容是什 6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