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食用不合格羊奶85人患病 生产者被判刑七年

发布日期:2018-10-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贺州市平桂区公会镇某村男子养殖奶羊产羊奶,羊奶未经消毒灭菌销售给了附近村群众,导致85人食用后患上布鲁氏菌病。10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进行宣判,被告人谢某聪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六万元,且禁止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鲜奶销售及相关活动。   经查明,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谢某聪在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公会镇某村的家中经营养殖场,养殖本地山羊、波尔山羊和莎能奶羊。2015年4月16日,谢某聪将该养殖场注册登记了一家羊场,但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件,未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谢某聪直接在羊圈内或在羊圈口将羊奶挤进不锈钢桶,经纱布过滤后未对羊奶进行消毒灭菌,直接将羊奶分装至150毫升的玻璃瓶,后销售给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公会镇、昭平县凤凰乡的周边群众。2016年2月至3月,黎某港、贝某芳、莫某招等85名被害人因饮用该养殖场的羊奶出现发热不退、全身乏力、疼痛等症状,后到贺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确诊为患有布鲁氏菌病。经贺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判定,此次大量群众患布鲁氏菌病的原因为饮用谢某聪养殖场出售的含有布鲁氏菌的羊奶。经贺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从谢某聪养殖场抽取的10份羊血清样品中7份为阳性,感染布鲁氏菌病。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从受害人黎某港处提取的血清、血平板培养物检测有布鲁氏菌,从贝某芳处提取的血清检测有布鲁氏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聪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谢某聪主观上明知其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奶羊所产未经消毒灭菌处理的羊奶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会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客观上实施了生产、销售的行为,造成85名被害人因饮用该鲜羊奶后患布鲁氏菌病,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符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影响及被告人的悔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姜万东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赵明律师
山东济南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