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现状

发布日期:2018-10-17    作者:张梅律师


  我国正呈现着城乡收入差距巨大的局面,很多农民工为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现状而离开祖先奋斗的地方进入城市打工.尽管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建设贡献了很多力量,却在各个方面受到城市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这种歧视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 一) 就业限制
  我国目前的户口制度将人口分为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很多城市设置"就业门槛",调高农村的准入门槛,并以此作为限制,控制农民工需求的手段.很多农民工不能在正规的人才市场求职,只能从事城市人不愿意做的辛苦工作.
  ( 二) 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所得报酬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根据劳动的质量和数量所取得的报酬,但是这种合法的权益却往往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主要表现有: 一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费,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具有劳动强度大、时间长、待遇低的特点.在很多私营企业,一天的工作时间基本在 10 - 14 小时,有的甚至达 18 小时,农民工享受不到同劳动质量相匹配的报酬.二是同工不同酬,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和城市人没有分别,但是得到的报酬却不一致.三是拖欠甚至拒付报酬.很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导致许多农民工辛苦一年却拿不到工资的结果,这种事情在全国各地每天都在上演着.四是无法保障工作,不少老板为了克扣工人工资,雇佣一些农民工干活,却在试用期结束的时候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借机辞退,压榨农民工的劳动力.
  ( 三) 休假的权利得不到保证
  农民工作为劳动者有劳动的义务,也有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但是,我国的广大农民工们普遍存在着加班加点工作,超时劳动的现象.很多用人单位经常让员工加班工作,无视元旦、国际劳动节等国家法定节日,法律已成为一纸空文,根本不能约束这些企业、个体、私营单位的行为,这严重侵犯者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也损害着他们的身心健康.
  ( 四) 恶劣的工作环境,缺乏安全保护措施
  劳动安全卫生权是指劳动者享有在劳动过程中要求改善劳动条件,以使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护的权利.可是,有的企业、用人单位为了眼前利益,降低劳动生产成本,不维护工作环境的卫生安全等,农民工得不到企业应该派发的劳动保护用品.结果很多农民工患上职业病,身体健康饱受折磨.
  ( 五) 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的缺失
  社会保险、福利权是指劳动者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设施和种种福利待遇,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属于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准则,劳动法和宪法对此有着详细规定.但是由于私营企业、用人单位等的不作为,投机取巧.广大农民工的这项基本权益也被剥夺,享受不到作为一个社会人最基本的权益
(文章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