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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人可以购买公租房吗

发布日期:2018-10-19    作者:李丹律师
一、外省人可以购买公租房吗
外省市个人也可购买公房承租权。长期以来的公房管理政策是不允许外省市个人承租本市公房的,而在商品房交易中,已允许外国人、外省市人购买房产。在实际生活中,外省市个人对住房有着强烈的需求,相对于产权房而言,使用权房有着价格低廉、交易简便等特点,是许多外省市个人甚至本市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渠道之一。此次,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的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试点通知中明确规定取消了外省市个人承租本市公房的限制,即外省市个人可以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公有住房转租给外地人员的,按照《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来执行;公有住房转租或公房承租权转让给港澳台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须经市涉外安全审查办批准。
二、公租房使用权的交易方式
住房一、二、三级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约定俗成的叫法。住房一级市场是指新建商品房即增量房的买卖;住房二级市场是指存量房产的买卖和租赁,比如已经购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上市再转让,已购公房的上市再转让;而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和转租,即住房的三级市场,以前这个市场没有放开。目前,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有四种方式:
1、公房承租人之间以无偿或有偿方式互换公房承租权。公房承租权互换限于使用权和使用权之间,公房承租人之间以结算差价的方式互换承租权,也就是说,双方在住房面积、位置、结构、朝向、设施、成新、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差异,由交换一方向另一方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补偿数额由双方自行议定。
2、公房承租人以公房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公房承租权交换住房产权,即承租人可将公房使用权作价,通过补差价的方式购买私房、商品房。取得原公房使用权的私房主或开发商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公房性质不变。
3、公房承租人有偿转让公房使用权。公房承租权直接转让,指的是公房承租人可将其公房使用权直接转让给他人,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议定。承租人转让其公房使用权后,取得相应价款;受让方购买到公房使用权,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公房性质不变。
4、公房转租。即公房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在租赁期限内,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转租双方可协商议定转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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