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劳务派遣中的法律关系

发布日期:2018-10-19    作者:张梅律师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相关的几个概念 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 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相关的几个概念
  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
  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1.主体不同。
  2.关系不同。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4.适用的法律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
  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
  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
  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
(文章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张同济律师
贵州贵阳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毕成律师
河北张家口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