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行政类案例 >> 查看资料

洪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发布日期:2018-10-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彭涛)  9月14日上午,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洪湖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洪湖市国土资源局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洪湖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负责人、各乡镇土管所长旁听了此次庭审。   公益诉讼人诉称:2015年5月,洪湖市某米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峰口镇新台村五组基本农田修建厂房;2015年3月,洪湖市峰口镇某家庭农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峰口镇卫沟村五组基本农田修建仓库及晒场。洪湖市国土资源局对洪湖市某米业有限公司、洪湖市峰口镇某家庭农场非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后,于2016年1月12日分别作出【2016】2号、【201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处罚并结案,但目前,该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仍未拆除,土地也未恢复原状。该院认为洪湖市国土资源局在查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过程中,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违法占地情形一直持续,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洪湖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公开举证、质证、认证,还原事件真相,让事实说话。洪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当庭表示,通过此次公益诉讼公开庭审,警醒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法,尽职履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宪梅律师
山东潍坊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