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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诉至法院索“欠款” 法院驳回起诉

发布日期:2018-11-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赵延丽 艾家静)  近日,针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过程中发现,此案涉嫌“套路贷”,遂驳回原告诉请,并将涉嫌犯罪相关线索及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据了解,就在民事裁定书发出当日,这起案件中的原告王某就因本案款项涉嫌诈骗被立案侦查。   “确实签了借据,也按了手印,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也有,这就是所谓‘套路贷’中的最后一环。”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意图借助法律途径,通过民事诉讼侵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是“套路贷”的惯常“套路”。不过,法院法官也掌握着借贷事实审查的丰富“套路”,黑恶势力的下场就是“自撞枪口”。   借据写五万,实际借六千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因被告需要生意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5万,并出具借据,约定借款利息为月利2分。还款日后被告一直不予归还,遂诉至法院。”2018年7月,王某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徐某返还借款及利息共计5万余元,并提供了按有徐某手印的借据,以及相应款项的银行流水凭证。   接案后,承办法官找到被告徐某,他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与原告大相径庭。“我与王某根本不认识。事情的起因就是2017年6月,我的信用卡到期急需还款,手头没钱就向一家小贷公司借了6000元。”徐某表示,当时自己被带到某写字楼的一间办公室里,当场签下借条,上面写着“借款2万元”,然后他们现场就给了我2万元现金,然后我拿着钱他们拍了照片,之后就马上有人拿走了1.4万元。   那么,实际6000元的款项,是如何变成5万元的呢?徐某表示,“那6000元当时约定每周还700多元,我一直还了大概5周左右,那家小贷公司就说公司要搬迁至上海,要我提前还款,第二天到他们公司,我说没筹到钱,他们便派了两个人拉着我去其他三家小贷公司借贷,每个公司借了2万元,流程都和之前一模一样。不过这次实际借到钱,都被第一家的人拿走了说是还第一次的贷款。”就是这样的“套路”之下,徐某身上的债务越背越多。   “实在不敢跟家人说,也不敢报警。因为他们知道我家的地址。”据徐某表示,这些小贷公司的“业务员”曾对他进行过恐吓殴打。   莫为“无抵押、低门槛”所惑   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当被问到从事职业时及上班地点时,原告先是支吾不清,后又前后矛盾。在回答审判员“你是否经常向别人出借款项?”问题时,原告王某回答说,从去年到今年大概有十几笔。承办人通过梳理和原告有经济来往关系的账户所有人发现,这些小贷公司都有资金往来,很可能是王某等人以公司名义招揽客户,骗取客户签订虚高借据,再通过雇佣所谓的“业务员”以各种手段“追债”。   据悉,“套路贷”是黑恶势力涉足民间借贷市场的典型手段,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民众,“套路贷”往往是通过虚增债权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故意失联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证据链条,试图借助民事诉讼实现非法目的。作为借款人,要加强风险意识,莫为“无抵押”“低门槛”“秒放款”等虚假借贷广告所惑。一旦误入骗局,要敢于揭发、勇于维权,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的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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