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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更改姓名

发布日期:2018-11-13    作者:李丹律师
成年人要更给姓名,需本人意愿,亲自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需父母或者监护人申请办理。改名需谨慎考虑,一旦更改名字成功之后,无正当理由则无法再次修改。改名须有正当的理由,符合以下条件的都能给与更改。1.因父母离异需更改姓氏的;2.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关系,需做姓名更换的;3.因姓名比较另类、或因谐音等问题容易引起歧义或者歧视的;4.名字太过于粗俗,使人联想到违反社会公德的;5.名字中带有生僻字,标点符号,或者没有录入新华字典中的文字。6.在学习、生活、工作中经常重名带来困扰的;7.其他特殊理由。首先,先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村民居委会,开具一份更名证明。理由正当的情况下对方才会同意办理,证明需加盖公章。学生身份则需要学校开具证明。带着更名证明、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提交个人更名申请。这时候要仔细填写这份申请表格,一旦填错将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确认再三之后再提交。本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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