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广西包工头拒付劳动报酬获刑十个月

发布日期:2018-11-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李云因拖欠14名农民工20余万元工资,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7年2月23日、3月1日,肖本建等14名农民工来到三江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被包工头拖欠了21.6万余元工资,他们多次打电话给包工头催要工资,但对方一直不接电话。

  接到投诉后,三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马上立案介入调查处理。经查明:2015年,汕头市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桂三高速公路弄中隧道出口工程的一项目发包给李云(四川省宣汉县人)。2016年期间,李云雇请肖本建等14名农民工分别在其承包的弄中隧道工地内做工。该工程已于2017年春节前完工。但在2016年12月,李云以工程款未结算完,无法支付工资为由,叫工人先回家,自己留在工地结算完工程款再支付他们工资。

  2016年12月底,为得到剩余的工程款,李云向其中一名工人承诺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让其打电话欺骗发包方负责人,称其已支付完工人工资。随后,发包方负责人将剩下的8万元工程款通过手机转账给李云。但是,李云结清工程款后并未支付工人工资,反而更换手机号码逃避支付。

  由于联系不上李云,2017年5月24日,三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派人来到其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在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当地居委会的协助下,将《限期改正指令书》留置送达给李云的母亲,责令李云于2017年6月10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因李云逾期不履行整改指令,2017年6月19日,三江县人社局以李云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月23日,三江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对李云进行网上追逃。今年4月20日,重庆市忠县公安局民警在该县一宾馆将李云抓获。李云于当日被刑事拘留,5月4日被执行逮捕。

  三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李云以逃匿、故意更换手机号码,哄骗为其做工的工人等方法逃匿支付工资报酬,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于10月24日向三江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11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出如上判决。

  (谢永辉邓治国杨晗)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韩建业律师
北京东城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王娟律师
浙江杭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