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从一则案例看如何正确接受遗赠

发布日期:2018-11-16    作者:姚艳艳律师

什么是遗赠?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遗赠的受赠主体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谓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被继承人亲属。其范围,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典型案例
爷爷去世能把房产遗赠给孙子吗?
小黄自小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2010年3月爷爷奶奶在小黄父母陪同下前往公证处立下遗嘱,将二人共同所有的房屋留给小黄继承。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小黄从父亲手中得到了老人遗留的公证遗嘱,但由于他一直住着房子,也就没放在心上。2016年9月,小黄准备结婚,想置换一套大点的房子,需要办过户手续,房管局表示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到场签字确认。小黄找到姑姑、叔叔商议,但姑姑叔叔认为他没在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遗嘱已经失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律师解读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在《继承法》中约定,遗产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这其中,没有涉及孙辈,所以爷爷如果想把财产留给孙子,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但是受遗赠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否则遗赠无效。
此案中,小黄在爷爷奶奶去世后近两年时间里没有向其父母和叔叔姑姑做出过任何接受的表示,也没有向有关部门主张权利或者起诉。法院无法认定他在法定期限内做出了明确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遗赠自动失效,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受遗赠人获得遗产须具备的要件
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适用遗嘱继承。针对非法定继承人的遗赠,受遗赠人需要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即受遗赠人获得遗赠人的遗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
应当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
受遗赠人应当明确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该接受遗赠的表示应当是明确的和积极的,不能以默认的方式表示,即受遗赠人应当明确地向遗嘱执行人、其他法定继承人或者人民法院表示自己愿意接受该遗赠,如果未有明确表示则会被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这一点与继承是相反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应当及时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
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即在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作出,该“两个月”是除斥期间,不得中断、中止或者延长。到期没作任何表示的,推定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权消灭,即使此后他再提出要求,也归无效。该两个月的起算时间点是受遗赠人知道存在遗赠且知道遗赠人死亡时开始计算。
 
接受遗赠需要注意的事项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案例情况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受遗赠人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标准是比较宽泛的,但是大量的案件的存在却也在说明,此类案件产生法律纠纷的风险也是较高的。在面对遗赠情况时,如果采取有效的策略,可以遵从被继承人财富传承的意志,维护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
1、受遗赠人与其他财富继承人能够直接对话时,可以直接明确作出愿意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最好能够形成书面的材料,由相关人员签字保存,或者及时留存相关的视频、录音等证据,以此来最大化的规避继承纠纷。
2、在受遗赠人与其他财富继承人难以直接对话时,可以采取向其他财富继承人邮寄接受遗赠声明的形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此种方式建议在快递单或其他邮政底单中明确载明寄送“接受遗赠声明书”以利于在纠纷产生时进行举证。
3、在受遗赠人与其他财富继承人关系较为紧张不便于沟通协商时,可以自行采取公证、律师见证等形式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4、在财产分割时难以形成一致意见甚至产生较大的矛盾时,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这种方式会直接影响情谊的存续,且会产生一定的诉讼成本,建议咨询律师寻求专业的意见。
 
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的区别
1、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
2、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
3、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
4、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法条----《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