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工伤事故案例 >> 查看资料

幼儿园老师被家长捅死,家属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发布日期:2018-11-19    作者:杜红涛律师
导读:女儿在自家被狗咬伤,因幼儿园购买了学生意外伤害险,家长多次向校长赵某、班主任豆某提出报销费用遭拒,家长徐某酒后混入贾庄小学幼儿园,幼儿园老师被家长捅死。被杀幼师的家属能获得什么赔偿?法邦网劳动律师为你解读。幼儿园老师被家长捅死
据新浪网报导, 2017年5月2日14时12分,永城市陈集镇贾庄小学发生一起持刀行凶案。公安民警根据线索将伺机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徐某(男,34岁,陈集镇贾庄村村民)在其家中抓获。
经公安机关侦查初步查明:2017年春节后,犯罪嫌疑人徐某的女儿在自家被狗咬伤,因其女儿在贾庄小学附属幼儿园购买了学生意外伤害险,徐某多次向贾庄小学校长赵某、女儿的班主任豆某提出报销费用。豆某、门卫李某和徐某的叔叔前往徐某家中解释相关规定,说明因不符合条件无法报销等情况,徐某对此不满,又多次催要。5月2日14时8分,正值幼儿园学生家长送学生入园时间,犯罪嫌疑人徐某酒后混入贾庄小学幼儿园,在学校幼儿园部一楼走廊,用刀将豆某杀害后逃离现场。犯罪嫌疑人徐某现已被刑事拘留。
被杀幼师家属能获得什么赔偿?
一、家属可以向犯罪分子徐某主张丧葬费、误工费等实际发生损失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因此,受害者家属对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要求犯罪分子徐某赔偿,但法院不支持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不是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徐某捅杀幼师的原因即为徐某要求幼儿园报销医疗费用遭拒绝而引发,属于因履行职责遭受报复被伤害,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因此,如果幼儿园未在一年月内为幼师申请工伤认定,幼师家属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蒋艳超律师
湖北武汉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刘永军律师
山西太原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王天军律师
河北沧州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5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