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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8-11-19    作者:张梅律师
登记离婚注意事项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需提交的登记材料有:
1,本人户口本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6,2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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