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应携带哪些文件?
发布日期:2018-1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缴存登记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单位成立的批文;
(2)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委批文;
(3)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缴存登记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单位变更或注销的批文;
(2)变更后的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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