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的六个步骤之四
发布日期:2018-1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私了”事故中证据的主要作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选择哪种方法进行处理,都要通过记录、标划或拍照的方法,固定、采集一些与事故发生的有关证据。证据在“私了”中有三个主要作用:
1)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招”警察介入时,可以据理力争。
有些事故,当事人一开始都愿意通过“私了”解决问题,但是双方对事故发生的事实争议颇大,而请警察来“公了”。由于开始未注意固定和采集证据,使现场整体或局部产生变动,有关证据灭失,即使警察来了,也只好认为事故事实不清,不确定责任,结果往往是“各打五十大板,’,自负其损,各自修理各自的车辆。如果当事人适时进行了相关证据的采集,其主张便可能得到认可,其利益也可能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护。
2)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有根有据。
实践中,有的当事双方“私了”很成功,但是到了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却遇到了麻烦。当事人若没有采集证据,甚至连一纸文字的记录都没有,保险公司怎么可能仅凭口述而进行赔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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