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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8-12-05    作者:石文辉律师
咨询者问:遇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一、如遇到他人借钱不还,先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固定、收集证据,及时起诉。依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因此,主张权利的债权人要特别注意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之内提起诉讼。固定、收集证据包括:
   (一)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地址、身份号码等。
   (二)电话录音:尽量围绕借钱事实进行展开。
   (三)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确认事实和索要款项的依据,及时保留记录、截屏。
   (四)纸质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借条、收条,由双方的身份信息、双方就借款事实的签字确认。
?
      那么,债务人被起诉后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仍拒绝不还的,有可能会承担以下后果:
    (一)可能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2、根据《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被列入全国失信黑名单的后果如下:
    (1)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2)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3)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等实施;
    (5)限制住宿较高星级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
    (6)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
    (7)限制在一定范围的旅游、度假:例如四星级及以上星级评定宾馆及其他高等级、高消费宾馆、酒店。
    (8)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9)限制出境;
   (10)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
   (11)限制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编辑:温燕
审核:石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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