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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中名义借钱人需谨慎和如何追偿

发布日期:2018-12-05    作者:崔新江律师
在生活实践中,许多名义借款人的认知是,反正钱不是我用的,谁用的应该去找谁。从最终责任承担来看,这句话是没有问题的,但中间有一个无法回避的过程:先由名义借款人向实际出借人清偿,再由名义借款人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相信大多数的名义借款人都会觉得有些无辜,自己并没有实际使用借款,却可能会因此陷入两个诉讼,甚至面临着承担责任后难以追偿的风险。
     为了避免这样的风险,在有类似的借贷情形发生时,要树立基本的风险防范意识:
1.借款时要注意区分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本案中的信用卡系由原告借与案外人,还是原告借与被告、再由被告转借给案外人,两者之间有本质区别,直接关系着被告的责任承担;
    2.名义借款人来讲,代人借款有风险,要做好代人还款的心理准备;
    3.名义借款人要注意保存自己和实际借款人之间的凭证,保证自己承担还款责任以后的追偿权;
    4.任何的签字都需要谨慎,签字前需要明白自己签字的性质,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防止为他人担责;
    5.对于出借人来讲,在信用卡借由他人,逾期不还且无充分证据时,首先是紧急挂失以防止损失扩大,其次是及时还款防止信用受损,同时搜集证据,诉诸法律,以求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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