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恩爱夫妻因琐事反目,为女方争得双胞胎抚养权

发布日期:2018-12-11    作者:郭庆梓律师
案情简介:
徐女士和沈先生均是北京本地人,也是大学同学。毕业四年后,两人领证结婚。沈先生家在五环以外,婚后夫妻俩为方便工作和生活,一同居住在徐女士母亲家里。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沈先生和岳母常因家庭琐事而发生争执,许女士于2016年3月生育龙凤胎沈小弟和沈小妹。孩子出生后,沈先生和岳母的关系没有得到缓解,两人的矛盾也影响到了夫妻的关系。
孩子刚过周岁不久,许女士发现沈先生和家里女租客在微信上暧昧地聊天,夫妻俩发生争吵,沈先生摔门而去。在长达三个月时间内,沈先生对妻子、孩子不闻不问。许女士找到我们,委托我们代为提起离婚诉讼。
办案经过:
家理律师接案后,了解到许女士和沈先生感情基础很好,并没有很大的冲突,便主动当起了调解人,希望助双方和平分手。许女士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保住龙凤胎的抚养权,而在庭审中,法官明确说即使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判决的话也只能是一人一个。为此,家理律师积极与沈先生协调,通过抚养费数额的妥协换来了男方在抚养权上的让步,为女方争取龙凤胎的抚养权。同时,家理律师抓住沈先生在法庭上赌气说不要房子,也不还贷款的话,让许女士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获得房产且无需支付男方折价款。
案件结果:
本案经调解结案。龙凤胎沈小弟、沈小妹由许女士抚养,沈先生每月支付4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双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律师说发:
在一些父母对双胞胎抚养权争议比较大的案件里,法官出于自身职业风险、社会稳定等因素考虑,一般还是会将双胞胎分开,由父母双方各养育一个孩子,以尽快定争止纷。从我们的办案经验来看,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需要法官判决的话,无一例外是父母一人抚养一个。
面对此类案件,律师在庭审中要及时调整应对策略,积极配合法官组织的调解,争取达到当事人的诉求。如果冒险让法官裁判,无疑会对案件结果不利。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王天军律师
河北沧州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