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为催债殴打他人致伤 以故意伤害罪获刑九个月

发布日期:2018-12-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吴勤楠)  近日,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经查明, 2014年7月、8月份,被告人陈某从黄某处承揽了装修工程,黄某欠下陈某装修工程款四万元。2017年1月14日下午4时许,陈某来到黄某家催讨装修工程款,黄某以开发商未付款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二人为此在小区门口发生口角,黄某先用水泥块将陈某头部磕伤,后陈某用拳头击打黄某左眼部致其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经鉴定,黄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陈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因催讨债务与他人互殴,其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一级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陈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对本案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南康黄律师
江西赣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