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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太低”就可以不承担抚养费吗

发布日期:2018-12-13    作者:吴丁亚律师

在双方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是大家比较重视的问题,其中在孩子抚养费上就容易出现纠纷,那么收入太低的一方可以不承担抚养费吗?这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收入“太低”就可以不承担抚养费吗
不能以“收入低”为借口拒绝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抚养义务。
提示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要根据上面的规定来进行详细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回事。对于抚养费来说原则上不会因为收入低就不给,除非双方达成一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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