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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特殊价值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凸显

发布日期:2018-12-14    作者:张梅律师
经济法的特殊价值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凸显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社会和谐内涵丰富,包括社会稳定、经济稳定、政治稳定等等,在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经济稳定是衡量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维护经济稳定秩序,其实就是实现经济各要素的和谐,长远来看,就是以经济发展促和谐,这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经济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是经济法实施所要达到的终极目的,作为法治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经济法,可以保证社会公平、维护诚信,建立稳定和谐的经济秩序,这对于建设法治公平的社会具有积极作用。 
  一、“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和理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跨越式發展,在此背景下,党和国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这为中国人民编织了一个和谐共融的中国梦。何为“和谐社会”,简而言之就是和谐共存,让人民生活地更美好、更稳定、更团结。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带动下,我国经济可以说是飞速增长,老百姓的幸福指数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一些现实问题也在凸显,这些不和谐问题的出现让构建和谐社会势在必行,具体来看: 
  1.收入资源分配差距大 
  据数据显示,中国的基尼系数早已进入国际警戒线,这也就意味着虽然我国国力不断增强,但是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贫富差距的凸显将直接影响到各阶层的融洽和谐。从现实来看,农村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与城市相比相差甚多,农村也缺少大量的就业资源,导致年青劳动力大多都外出务工,出现了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同时也影响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导致城乡差距出现分水岭。 
  2.付出与获得不对等 
  近年来,跨国企业也越来越多,主要是看重我国的廉价劳动力,甚至很多国际品牌都是在中国建设工厂,廉价劳动力让跨国企业可以获得更多利润,然而,这些廉价劳动力大多数来源于农村,工人每天在高压下工作却获得不对等的付出让工人们怨声载道。回归农业而言,种地已经无法满足农民日常生活所需,这都是潜在的不和谐因素。 
  3.人民内部矛盾复杂 
  随着我国现代化的进程,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了企业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了土地征用等,这些都触碰了不同阶层和群体的自身利益,甚至出现因为拆迁一夜暴富的现象,或是仇恨社会的犯罪人员,可见,人民内部矛盾更加复杂,已经出现了大量上访事件和冲突事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剖析当前国情、展望未来发展的产物,面对诸如环境破坏、腐败斗争等不和谐因素,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就是要做到:一是要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也就是要减少城乡、贫富、民族等差距,真正减少人民内部矛盾;二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的主观行动要在尊重自然法则的基础上,不能以损害自然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三是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个人利益应该永远服从于社会整体利益,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大多数人利益,只有多方利益平衡,才能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经济法与和谐社会战略构想的契合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和谐,也就是平衡社会各方因素,达到一个和谐的状态,其中经济稳定就需要经济法的法律保障,都是主张实现公平有序,二者实质不谋而合,都是在追求一种社会的公平与和谐,都是为了形成一种良性发展循环。 
  1.人文社会理念与“以人为本”理念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我国GDP也在快速增长,伴随而来的就是一系列不稳定因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也在不断适应与完善,逐渐形成了强调平衡社会责任和价值的人文社会理念,具象化而言则是: 
  (1)中国法治体系的内涵则是坚持“以人为本”,这本身就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不谋而合,作为法治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经济法,同时也是“以人为本”的另一种体现,更加注重人的价值与需求,尊重人的权力与民主,在追求法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经济法更加维护人的自身价值,这种人文社会理念本身就是一种“以人为本”。 
  (2)经济法对公平公正的坚持还体现在社会责任本位,也就是说,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起宏观调控作用的时候,是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依据,始终坚持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最终达到一种平衡的经济关系状态。简而言之,即国家、企业、个人都要对社会利益负责,任何一种经济活动都要以不损害社会利益为前提进行,这种协调发展其实就是和谐社会的另一种表现。 
  总之,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法所形成的社会责任本位的人文理念,贯穿每一项经济活动中的协调发展,无一不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这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的进一步延伸。 
  2.平衡协调本质和多元化利益协调 
  随着我国GDP的快速增长,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在这个关键时期,需要平衡好经济关系才能让经济发展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经济法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调整器”的角色,需要在确保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维护个人的合理价值,实现平衡协调的经济秩序。 
  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外部而言,虽然国力不断增强,但是仍然要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内部而言,虽然经济社会都在进步,却带来了贫富差距拉大、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内部矛盾丛生等等,随之带来的是老百姓日益增加的需求,渴望实现平衡发展,渴望满足更多的物质文化需求,渴望表达自我的声音,多元化的利益冲突一方面推动了社会发展,另一方面也为统筹社会发展增添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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