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元购千条假烟欲销售 男子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发布日期:2018-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19日,被告人汪某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驾车来到福建省云霄县,以6万元的价格从福建“小王”处购买了1000条硬盒中华香烟,欲带回广德销售。2月21日下午,当汪某某驾车行驶至G50高速皖浙收费站时,被广德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后烟草局将该案移交至广德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该所民警随即将汪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安徽省烟草专卖局鉴定,该1000条硬盒中华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涉案价值4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归案后,被告人汪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实施本次犯罪时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伟等3人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