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男子虚构工程项目骗取网恋女老板100多万获刑

发布日期:2018-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罗依红 谢灵)  2013年,男子李某谎称自己为“张晋”且已离异,在网络中与经商的刘某相识并发展成恋人关系。后,男子多次虚构工程项目骗取刘某财物171.9万元。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刘某财物损失。

  经查明,2014年初,李某以做绿化工程需要资金投入为名,向刘某提出借款并许诺月息一分,刘某便向李某的银行账户存入10万元现金。事后,李某以“张晋”名义出具了一张借条。此后,其又多次以做工程需要资金投入的名义向刘某借款,且经常向刘某发送一些虚假的项目进展信息以进一步获取刘某的信任。截止2017年7月,刘某共计付给李某钱财171.9万元。李某收到汇款及现金后,一直未向刘某给付过利息或其他任何回报,并将钱款用于赌博、购买商业保险、为其儿子缴纳购买商品房首付款以及其他日常开支。案发后,其亦未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张月明律师
海南海口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