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人身损害案例 >> 查看资料

杨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发布日期:2018-12-17    作者:程智华律师
原告诉称,2014年11月27日被告王某驾驶黑A379EF号轿车,沿南岗区宣化桥上由西向南行驶,恰遇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经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岗大队认定,原告承担次要责任,被告主要责任。原告自2014年11月27日住院治疗,多次要求王某垫付住院费等,被告肇事后拒绝赔偿,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二次手术费,鉴定费共计134608.4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被告辩称,发生交通事故属实,原告要求的各项费用按照保险公司的答辩,不足部分同意赔偿。被告已经支付了门诊医疗费290元,给付了医疗费4000元,原告的爱人出具了收条。
经双方质证,南岗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医疗费33749元,误工费44193元,护理费25208元,交通费9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560元,鉴定费3600元,二次手术费9000元。
本案得到了胜诉。
文章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