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与哥哥因经济纠纷起争执打伤嫂子获刑
发布日期:2018-12-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8年6月24日17时许,被告人王某甲因与其哥哥王某乙存在经济纠纷,便拿着铁链锁来到王某乙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十里水岸桃花小区某室仓库,欲将仓库门上锁。此时仓库租客郑某劝阻并电话联系王某乙出面协商,王某乙妻子张某听闻消息赶到现场,随后,张某、王某甲二人发生争执、拉扯,期间,王某甲用铁链锁将张某(被告人嫂子)胸部、腿部等多处打伤。经司法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同年7月2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桃花派出所民警电话传唤王某甲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因家庭琐事引发纠纷未冷静处理,擅自使用铁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甲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述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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