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酿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
发布日期:2018-12-19 作者:姚雷律师
2009年元月10日,兰某在搬家时,酒后推自家的平板车并装载杂物前往新家。途经城区时,兰某为贪求近道,违反规定突然从北向南横穿公路,恰逢刘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因躲闪不及,摩托车撞在平板车的中部后,刘某及其6岁的儿子被抛出,均因头部着地造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分歧焦点:兰某推平板车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一种意见认为不构成。因为兰某是推的人力车,而非驾驶机动车,即其不是机动车驾驶员。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构成。
律师说法: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
首先,兰某推平板车从事运输属公共交通运输。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非机动车辆一般情况下并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但也不是绝对的。下列情形应当例外:
1、非机动车辆被用来从事交通运输活动的;
2、非机动车辆的用途被纳入与机动车辆相同用途的;
3、非机动车辆与正在进行的有关交通运输活动有直接关联的。
本案中兰某推平板车在城区公路上从事交通运输,应认定为公共交通运输。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第二条也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即强调的是“从事交通运输人员”,而不是车辆。
再次,兰某存在违章行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其在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兰某酒后行车、违反规定突然横穿公路、在借道同行时未避让在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刘某,明显违反了禁止性规定。且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属后果严重。兰某已导致两人死亡,当属其列。
文章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轿车在正常道路超车道上行驶,突然遇到斑马线上有人骑着电动车横穿马 1个回答0
- 行人横穿马路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4个回答0
-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横穿马路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1个回答0
- 住宅小区风交通事故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1个回答5
- 交通事故: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5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伟等3人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李某袭警罪案
- 湖北房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22人涉嫌“帮信”案
- 刑期十年二审改判一年,权利是争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