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帮人自伤应否担责

发布日期:2019-01-03    作者:武合金律师
帮人自伤应否担责
【案情简介】:张三手病,奇痒难耐,以刀剁之,三试不去,求助李四。李四接刀,将张三病手斩断。问:李四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何罪?
【律师观点】我认为:单看刑法分则,李四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接下来,我们就要研究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或者责任阻却事由。张三伤害的是自己,不是他人,所以张三不构成犯罪,李四是在帮助张三,所以,李四不构成犯罪。此案不能用安乐死案类推,虽然此案与安乐死案的责任阻却事由同样是被害人同意,但刑法限制处分自己的生命权,却未限制处分自己的身体权。
张明楷教授认为重伤承诺无效的理由是:承诺杀人有罪,重伤一般有生命危险,而推论重伤承诺应无效。本律师认为,依照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重伤和杀人是有区别的。我国目前实行的不是罪刑学说定原则,而是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我认为李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我把这问题发到了我的微信朋友圈,我的一位医生朋友说:如果李四构成犯罪,我们医院的外科医生都该进监狱了。
上述观点,若有不同见解,愿洗耳恭听。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余斐彬律师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张晓晗律师
辽宁沈阳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段占朝律师
上海黄浦区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