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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白银市连环杀人案罪犯高承勇被执行死刑

发布日期:2019-01-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据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月3日上午,罪犯高承勇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被告人高承勇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连续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该案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舆论关注度高。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18日至19日对本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并对全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了认真审查、研究。2018年3月30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高承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讯问了被告人,并于近日裁定核准高承勇死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高承勇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并于2019年1月3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高承勇执行了死刑。

  案件经过

  1988年至2002年,高承勇在甘肃省白银市及内蒙古包头市连续强奸残杀女性11人,作案跨度14年,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8岁,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一度在当地造成恐慌。该案侦破跨度28年,被称为“世纪悬案”。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时许,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永丰街家中(简称“88·5·26”案件)。

  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白银供电局19岁女临时工石某在其单身宿舍遇害(简称“94·7·27”案件)。

  1996年——1997年 高承勇前往包头市打工,包头有2人先后遇害,案件细节未公布。

  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居民发现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时间为1月13日。

  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9”案件)。

  1998年7月30日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简称“98·7·30”案件)。

  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时许,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简称“98·11·30”案件)。

  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时许,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人杀害(简称“00·11·20”案件)。

  2001年5月22日上午9时许,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的女护士张某在白银区水川路的家中被害(简称“01·5·22”案件)。

  2002年2月9日中午1时许,25岁的女子朱某在白银区陶乐春宾馆客房中被害(简称“02·2·09”案件)。

  案件侦破

  1988年首案后,白银公安部门调集警力,对案发地原始范围内所有15岁至30岁的男性,白银区有前科的人员逐一进行了摸底审查。

  1998年,甘肃省公安厅协调专家会诊,刻画嫌疑人体貌特征。专案组依据作案手段和指纹比对,将多起杀人案并案进行侦查。

  2001年8月,公安部将该案定为部督案件,在以后的几年中,扩大外延排查区域,对白银市三县两区、多个系统单位及兰州市榆中、皋兰两县等符合年龄段的男性开展新一轮专案排查。

  2004年8月5日,公安部组织专家对案件进行会诊,将白银、包头两地案件并案,确定为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

  2015年下半年,随着DNA技术发展,高承勇的一名亲属因违法犯罪被采集到血样,比对DNA发现白银系列凶杀案嫌犯线索。

  2016年8月26日,民警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高承勇抓获。

  案件审理

  2017年4月24日,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高承勇提起公诉。

  2017年7月18日,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一案。因涉及隐私,该案作不公开审理。7月19日,庭审结束后,高承勇向受害人家属三鞠躬致歉。

  2018年3月30日,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一案。被告人高承勇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判决被告人高承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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