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手术后肠瘘出现严重感染脓毒血症案例

发布日期:2019-01-06    作者:马家强律师
手术后肠瘘出现严重感染脓毒血症案例(泰安医疗事故律师推荐)
泰安医疗事故律师推荐医院在对胰十二指肠切除术后,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术后肠瘘,致使术后腹腔感染。
案情:原告诉称,原告入住被告处,被诊断为“阻塞性黄疸,壶腹部占位,糖耐量异常”,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术后出现严重的腹腔和肺部感染、感染性休克、脓毒血症,被迫转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总医院,花费了巨额医药费,给原告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严重的创伤,现在仍需要定期腹腔冲洗。原告认为,被告在给原告的诊疗过程中违反诊疗规范,致使出现严重的感染,具有明显过错,应负赔偿责任。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医院在对胰十二指肠切除术后,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术后肠瘘,致使术后腹腔感染,经解放军xx医院治愈后出院。鉴定意见为:治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责任参与度酌情为50%
济南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书,鉴定意见为:1、腹腔内感染灶所致的腹腔粘连评定为十级伤残;腹壁薄弱腹腔内容物从腹壁薄弱处疝出评定为十级伤残;
本院认为,根据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认定,由于医院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术后肠瘘,抗感染治疗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致使腹腔感染,另一方面是一个十二指肠壶腹部腺癌患者,自身的身体各方面机能较正常人要差,手术也是有一定的风险,医院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预防措施考虑欠缺。综合鉴定意见,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院将责任比例酌定为50%
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并未证明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因此本院对此不予支持。
关于误工费,属于退休人员,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应当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但其并未提供实际减少收入证明,因此本院对此不予支持。
关于鉴定费11600元,医院应当按照50%承担5800元;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医院的原因导致构成两处十级伤残,为其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因此,本院酌定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原标题:杜xx与山东x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裁判文书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晓梅律师
宁夏银川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