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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如何算?

发布日期:2019-01-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件受理费的计算: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0元至1000;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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