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 如何界定家庭成员
发布日期:2019-01-11 作者:李丹律师
2014年,陈某倒车时,撞上路边陈某弟致10级伤残,交警认定陈某全责。保险公司以三者责任险家庭成员免责条款拒赔。
法院判决:对第三者责任险家庭成员免责条款,应予明确说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在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案涉商业三者险保险条款中虽有关于保险公司免责的约定,但从该条款来看,作为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且属于免除自己责任的部分,保险公司应就该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出提示并进行告知和说明。保险公司并未就此提供证据,且从保险单来看,其所提示告知内容并不明确,该条款与保险单相互独立,二者并非一个完整的整体,无法确认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投保时提示说明的内容。同时从保险合同总则所载明本保险合同中第三者的除外人员中,并无家庭成员,显然扩大了保险公司免责范围。判决保险公司分别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陈某弟10万余元、1万余元。
律师说法: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如何界定家庭成员
机动车保险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范围之外的,家庭成员的界定应以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共同经济生活关系为基础,而不应简单地以血缘关系或户籍关系为判定标准,同时保险人对该免责条款应尽到明确说明义务。案涉商业三者险保险条款中虽有关于保险公司免责的约定,但从该条款来看,作为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且属于免除自己责任的部分,保险公司应就该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出提示并进行告知和说明。保险公司并未就此提供证据,且从保险单来看,其所提示告知内容并不明确,该条款与保险单相互独立,二者并非一个完整的整体,无法确认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投保时提示说明的内容。同时从保险合同总则所载明本保险合同中第三者的除外人员中,并无家庭成员,显然扩大了保险公司免责范围。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请问保险拒赔如何起诉公司 4个回答0
- 挂号公司帮我买的车险,在保险期限内,因挂号公司寄的挂号证明,然后 3个回答0
- 律师您好。我有一朋友无证驾驶摩托车死亡。生前在银行贷款,贷款时有 2个回答0
- 保险公司有权利拒赔住院的天数的权利吗 不用三者起诉 我可以和三者直 1个回答5
- 自费药保险公司拒赔? 1个回答1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
- 助贷公司安排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对借款人不享有追偿权
- 2023恒至衡典型案例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全责,被告人也不一定承担全部赔偿责
- 主张车辆被撞后租车费用应具备一定条件
- 无接触交通事故,没碰撞≠无责任
- 代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案 民事起诉状
- 原告二次被撞第二被告经律师代理最终判决承担30%的责任(第一个全责第二个无法认定责
-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公司与被上诉人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被告某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未告知保险公司改变私家车用途,发生事故不赔
- 用人单位吊销执行关闭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最高的一例判决
-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金额(死亡18万)变动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节点(附解读)
-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就真的不担责吗?(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