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湖南宁远一男子倒卖气枪获刑

发布日期:2019-01-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日,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被告人乐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被告人乐某以2000多元的价格从网上购买了两支气枪。2016年7月左右的一天,被告人乐某以3000元的价格将其中一支气枪销售给潘某。2017年1月左右的一天,被告人乐某又以3500元的价格将另一支气枪销售给欧某,共从中获利2000多元。经鉴定,上述两支气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两支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案发后,被告人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综合本案的事实和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枪支的杀伤力大和破坏力大,我国实行严格的枪支管理制度。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气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也是法律意义上的“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同样会构成犯罪。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袁珍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