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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的婚姻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9-01-15    作者:杜红涛律师
案例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因为我丈夫陈某玩网络游戏欠下不少债务,我提出离婚要求。为挽救婚姻,他与我签下一份协议书:如果再因玩网络游戏而欠债,就“净身出户”。20184月,他又因玩网络游戏透支信 用卡1万余元,我要求他“净身出户”,他却不同意。最近,我想去法院 起诉,请求判决离婚。请问,这份“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效?婚后所 有财产能否归我所有?
根据案例中的问题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时,一方要求 另一方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 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案中,陈某与周某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平等主体,并不存在权利与 义务的不平等,且陈某签下“净身出户”协议书是出于挽救婚姻的目的, 并不存在被妻子欺诈、胁迫等情况。故本案中 “净身出户”协议书系双方 真实意思表达,以财产分割为对象,不涉及人身等其他问题,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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