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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多少,诈骗罪追诉标准

发布日期:2019-01-16    作者:姚雷律师
诈骗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票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苦于问题的解释》
(1996.12.16 法发[1996]32号)五、根据《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卫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以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四十三、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信用证诈骗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号)
六、根据《决定》第十三条规定,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四十六、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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