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女子两次介绍“冒名新娘”骗婚敛财获刑五年

发布日期:2019-01-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农村,结婚之前男方要向女方赠送金钱和物品作为彩礼,但是正是这样的风俗,让某些不法分子看到了“挣钱良机”。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骗婚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2014年9月,广西上林县人石某通过广西罗城的媒人潘某认识了贵溪市罗河镇的媒人徐某。双方商量由潘某、石某负责找女孩,徐某负责找贵溪当地的未婚男子,以介绍婚姻为由骗取钱财。2014年9月2日,石某将唐某带至广西宾阳县中山公园,并交代唐某冒充张小花与被害人乐某相亲,并将张小花的身份证交与唐某,当日,唐某就谎称自己是张小花与乐某相亲,乐某相中唐某。随后,唐某与石某、潘某随乐某等人回到贵溪,在乐某家中,石某等人与乐某家约定彩礼钱为6万元。2014年9月11日,唐某持石某提供的张小花的身份证、户口本与乐某在贵溪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乐某家随即支付给石某等人现金共计6万元。唐某跟随乐某回到家中生活了二十多日后逃匿。

  2014年9月下旬,石某找到唐某某并商议带其到贵溪骗婚,唐某某表示同意。石凤安交待唐某某冒充余美玉,并将余美玉的身份证及户口本交与唐某某,之后石某、潘某、唐某三人从广西来到贵溪,并在徐某家住下。不久后,被害人朱某与其儿子朱某某去徐某家相亲并相中了唐某某,石某等人遂到朱某某家谈彩礼,最终双方约定彩礼钱为6.8万元。同年9月25日,唐某某持石某提供的余美玉的身份证、户口本与朱某某在贵溪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朱某某家随即支付给石某等人现金共计7万元。唐某某跟随朱某某回到家中生活了二十多日后逃匿。

  2018年8月1日,被告人石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私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据此,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