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阐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实践之路

发布日期:2019-0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经过多年的发展, 我国民事诉讼法体系现已日趋成熟。但是, 我国民事诉讼法仍存在不足之处。因此, 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实践之路进行探讨, 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先具体对当前我  国民事诉讼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然后再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实践之路进行具体阐述。

  关键词:中国; 民事诉讼; 问题; 现代化; 实践之路;

民事诉讼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民事诉讼法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一方面, 我国民事诉讼法体系已日臻完善;另一方面, 民事诉讼法与人们的现代化生活也更加贴近。同时, 它满足了我国社会现代化进程发展的需要。虽然如此, 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 我国民事诉讼法仍存在不足之处。而现代化既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未来必然发展的方向, 又是完善民事诉讼法体系的重要途径。因此, 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实践之路进行探讨已成为当前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 我国民事诉讼法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和进步。但是, 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 我国民事诉讼法普遍存在“色盲症”的现象。由于民事诉讼法的实践形式有很多种, 使得在具体实际的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复杂问题。而问题的找出和解决则需要充足的理论知识。而我国在这一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 导致理论并未与实践有效的结合起来。同时, 在理论方面, 我国民事诉讼法还存在许多盲点, 且部分理论命题未得到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另一方面,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作用并未得到有效的发挥。在司法改革和立法上, 我国民事诉讼法未能为其提供有效的范本借鉴。同时,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立法的过程中仍以政治家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指示为主;且其法学功能未能有效的发挥出来, 存在较大的缺陷。除此之外,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批判力度也不够。究其原因, 主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是在民事诉讼法之后发展的, 其作用主要是解释, 而缺乏了批判的前瞻性。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实践之路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民事诉讼法获得了重大的成就与进步。在发展的过程中, 我国民事诉讼法经历了多次的立法与修法, 从而给我国的司法系统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又我国民事诉讼法不仅有利于诉讼管理的传播, 而且还促进了法律常识的普及。同时, 它还有利于全民司法能力的提升。加之, 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 如何实现我国民事诉讼的现代化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而一般而言,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主要具有两个指标性特征, 即程序哲学观的二元并存和研究方法论的多元递进。故而, 我国要实现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 应从这两个指标性特征着眼。笔者根据相关文献研究资料并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 共总结出以下实践策略:

  (一) 程序哲学观的二元并存

  哲学观对于法学研究而言, 至关重要。换言之, 在一定程度上, 是否有一个确切的哲学观来作指导决定了法学是否能够深入研究。因此, 我国要实现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 首先必须确定一个哲学观来作为指导。一般而言, 指导我国民事诉讼法研究的哲学观主要有两种形态, 即程序本位主义哲学观和程序工具主义哲学观。而程序哲学观的二元并存即是这两种哲学观处在并存的状态, 且会在很长时间内均会保持不变。

  一方面, 程序工具主义比程序本位主义产生的时间要早。而程序法是附属法中的一种, 针对司法结果的审判性而言, 它既是一种工具又是一种手段。同时, 程序工具主义具有独特的优点, 即严格对待案件事实的同时要求司法者客观公正地对待案件本身。在程序工具主义哲学指导的基础上,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对案件进行处理, 才能够使裁判结果公正。此外, 在很大程度上,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均受到程序工具的影响。另一方面, 在立法上, 我国民事诉讼法强调务必保障诉讼的诉讼权是程序本位主义的一种反应。在一定程度上, 它降低了程序法的地位。但是, 在司法与法制的建设中程序法所发挥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基于此, 我国要实现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 必然在克服程序工具主义弊端的同时防范程序本位主义处理的绝对化和单一性。

  (二) 研究方法论的多元递进

  目前, 研究方法对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研究而言, 至关重要。在一定程度上, 研究方法的好坏决定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研究的结果。同时, 做学问既是不断探索研究学习方法的过程, 又是一定范围之内的系统学习型研究。因此, 我国要实现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也必须遵循这个原理。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 我国研究民事诉讼法的方法也不断变化。至今为止, 在方法论上, 我国民事诉讼法先后出现了多种研究方法, 如普法法学、移植法学以及注释法学等。

  三、结语

  综上所述, 民事诉讼法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 它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民事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 它还是确保我国司法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与基础。又我国民事诉讼法未来发展的方向是现代化。因此, 我国政府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实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现代化, 以此来促进其发展。

  参考文献
  [1]傅郁林.迈向现代化的中国民事诉讼法[J].当代法学, 2011 (1) .
  [2]齐树洁.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未来发展[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4 (5)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王娟律师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