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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之量刑问题

发布日期:2019-01-1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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