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否获得赔偿

发布日期:2019-01-19    作者:姚雷律师
一、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许多购房人在开发商交房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但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却不知从何处着手。其实面对有可能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只要把握以下三点,就可以尽量避免房屋质量纠纷了:
(一)签合同时,注意约定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办法。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签合同时,因为看不到现房,往往忽视了房屋的质量,这对购房人来说是不利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购房人就应该就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约定:
1、如果在交付房屋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迟延办理入住手续,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全部房价款,并支付利息。
2、经房屋有关管理部门确认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样约定能够避免因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无依据的情况,如果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修复后购房人可继续办理入住;如果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办理入住时,先仔细验收,后办理入住。
购房人在办理入住时,要注意三点:
1、应要求开发商提供该房产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住宅质量保证书》。
2、购房人要先到房屋里面仔细查看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才去办理入住手续,不能先办手续后看房。
3、如果发现房屋有一般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或建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并且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才办理入住手续。
(三)入住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注意分清责任,保留证据。
1、如果是装修的问题,只能找装修公司维修并要求赔偿损失,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装修的保修期最低二年,在保修期内装修公司要是拒绝维修,购房人可起诉解决,不过购房人一
2、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开发商对房屋的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内,购房人首先向开发商提出要求维修,最好是书面提出,并让开发商予以确认,可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
二、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何获得赔偿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二)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判断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是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房屋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者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者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三)擅自变更房屋设计违背合同的规定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都会对房屋的设计作出约定。在实际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设计,违背了购房者当初签定合同的目的,购房者是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的。
其实很多情况下购房者对于房屋的主体质量还是有一定的关注的,但是由于入住心切,对于细节的质量问题往往有所忽视,例如下水管道,电源开关等。一旦出现漏水或是漏电等问题时,对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非常巨大,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因此一旦出现房屋质量纠纷,一定要委托专业的房产律师帮助解决,因为律师的专业性一定可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让对方不能轻易蒙混过关。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田方方律师
安徽合肥
洪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牛彩红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