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手术治疗腹腔晚期恶性肿瘤存在过错,导致肠瘘及膀胱瘘
发布日期:2019-01-21 作者:110网律师
【关键词】医疗纠纷,手术治疗,恶性肿瘤,医疗过错,赔偿责任
【前言】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文通过一案例分析显示医疗纠纷诉讼司法裁判的一些特点。
【资料】2016年5月30日,患者因腹痛到被告处就诊,入院诊断腹腔恶性肿瘤,肝脏占位性病变,双肺占位性病变,行腹腔肿物切除术,乙状结肠切除术,2016年6月6日进行手术,2016年8月6日出院。2016年10月4日因腹部突发性瘘口,再次入住被告处进行结肠造瘘术未果,2016年10月17日出院。医院术中既没有进行胃肠外科、泌尿外科等科室会诊,也没有告知病患家属要做小肠及盆腔肿瘤摘除手术及告知家属肠部肿瘤摘除术的手术风险,就擅自做主进行了小肠周边手术及盆腔肿物分离术,结果导致患者肠瘘及膀胱瘘,只能进行结肠造瘘术。
【结果】司法鉴定意见认为,XX大学XX医院对被鉴定人的医疗行为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医方过错与患者现存在的医疗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责任参与度为同等责任。法院酌定被告XX大学XX医院对患者的损害后果承担50%的赔偿责任,合计660,093.93元。
【讨论】虽然XX大学XX医院辩称诊疗不存在过错,已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患者术后出现肠瘘、膀胱瘘系手术正常并发症且术前也将该风险告知原告故我院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患者家属认为,因医院的医疗过错,患者肠瘘、膀胱瘘严重致使患者无法再进行膀胱瘘、肠瘘修补术,导致患者终身需要携带外置引流袋。患者因长期不能工作,病假工资860元,生活和治疗都靠亲朋好友资助和借钱度日买药,因被告医院的过错给患者身体造成重大损害,不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也造成了患者及家人巨大的精神痛苦。
【致谢】本文由医生和律师合作完成。原始资料来源于法院裁判文书,撰写中立足于忠实原文并对原文做了简化。目的是发挥法的指引作用,以案释法,以期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起到借鉴作用。(涉医问题由我团队医生回复)。
【参考资料】1.吗啡用于缓解呼吸困难属于超说明书用药 违反诊疗规范和现行法律 临床应用风险极大。2.医疗纠纷:医院应规范诊断,以免对患者造成过度医疗和精神损害。3.医疗纠纷最高人民法院观点:病历是确认医患双方责任的最直接证据。4.医疗纠纷:为直肠癌患者实施碘125粒子治疗,医院应先取得技术资质。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颅内占位恶性肿瘤误诊为脑梗塞医疗纠纷案例
- 疝气手术失败经鉴定医院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纠纷案
- 医疗纠纷-甲状腺癌手术治疗中误切甲状旁腺造成患者四级伤残 医院应承担医疗过错责任
- 因治疗导致感染艾滋病毒医疗纠纷案例
- 医疗纠纷:医生在为甲状腺癌病人治疗中手术不当存在过错 造成患者三级伤残医院应予以赔偿
- 因治疗导致感染艾滋病毒医疗纠纷案例
- 因治疗导致感染艾滋病毒医疗纠纷案例
- 医疗纠纷:在剖宫产手术时将医疗纱布遗留在患者腹腔内,造成患者一侧输卵管缺失九级伤残,医院赔偿23万余元
- 医疗纠纷-肿瘤篇:实际手术方式应与手术知情告知中手术方式一致
- 医疗纠纷:行剖宫产手术,遗留纱布在患者腹腔,13年后被发现取出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新生儿死亡患方“拒绝”尸检,起诉医院赔偿39万能否得到支持?
- 72岁患者术后放弃治疗死亡,家属起诉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本律师为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撰写的《患方陈述意见》,被鉴定机构采纳。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现将本案民事起诉状予以发布。
- 王某诉北京阜外医院(西城区)冠脉造影出现夹层并发症,术后并发心梗最终患者去世医疗
- 患者羊水栓塞7年后死亡,医院为何被判全责赔偿337万?丨医法汇
- 患者入院4天自缢身亡,家属起诉医院赔偿98万丨医法汇
- 患者烧伤入院,15天后吐血而亡,家属起诉医院索赔165万丨医法汇
- 输错液3天后患者死亡,家属调解后又起诉索赔115万
- 患者在医院摔伤,5天后死亡,家属起诉医院索赔67万丨医法汇
- 70岁患者被注射过期药品,两年后死亡,医院被索赔93万丨医法汇
- 36岁女士美容术后乳房结节、眼角疤痕,起诉医院索赔13万丨医法汇
- 患者3年内住院11次,造成7级伤残,3家医院谁担责丨医法汇
- 38岁患者手术麻醉后昏迷不醒,起诉医院索赔480万
- 产妇分娩时下蹲5分钟,医院赔偿10万元丨医法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