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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涉外婚姻显示“不等式”

发布日期:2019-01-22    作者:邓普云律师
当前涉外婚姻显示“不等式”

来源:百家号

由于国家政权逐步稳定和国内政治环境的重大变化,中国涉外婚姻现象越来越多。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的结婚、离婚和复婚问题。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的门,宣布对外开放。1983 年8 月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若干规定。抛向异国的彩球,在与外隔绝了几十年的中国大陆上重新拉开了序幕,演出了一场场新悲喜剧。在眼花缭乱的涉外婚姻中,面对纷繁的诱惑,不乏对真情实感的追求,自身价值的期待,平等意识的实现。但据了解,那些因拜金、拜物、崇洋型婚姻而导致中方当事人婚后不美满,受歧视、虐待的婚姻已不在少数。
据涉外婚姻调查表明,外方当事人中,中年人居多数,占64.1%,老年人占9.1%,远远高于我国国内婚姻中中老年人结婚的比例。在涉外婚姻中,中方当事人的年龄,青年人占70%以上,双方年龄悬殊占不小比例。很多对夫妻年龄差距在10岁左右,超过10 岁以上,甚至30 岁以上的,占9.7%,其中双方年龄超过40 岁的有4对,最大的达到46 岁。年龄大的多数为外方当人。从性别上看,涉外婚姻外方当事人,男性所占比例高达94.2%;中方当事人娶回洋太太且申请回国定居的仅占涉外婚姻的5%以下。中方当事人中,未婚女性占95%以上,从职业上看,外方当事人工人占84.1%,其次是教师和留学生,占12.5%,医生、银行职员和政府官员所占比例极少,分别为1.24%,0.58%,1.53%;而中方当事人,则是文艺界人士、宾馆职员、医生、大学生等为多,也有政府官员。从双方结识、恋爱方式上看,经人介绍结识的占53.5%,自己认识的占44%,作为同学、同事认识的,仅占1.9%。结识当年就结婚的占54.55%。
从目前延边地区中韩涉外婚姻来看,韩国男性与中国女性之间的平均年龄差距为10岁,最大的为41 岁,这与国内婚姻当事人年龄差距(3岁左右)相差很大。职业方面,失业人员和无业人员占绝大多数。因为大多涉外婚姻动机不正确,骗婚现象严重,再婚率很高,相当一部分涉外婚姻婚后生活不幸,以离异而告终。近年来再婚者占涉外婚姻总数的35%左右,这种比例明显高于国内再婚比例(25%)。涉外婚姻,是在中国长期闭关自守的状态之后出现的新情况,它本身说明了中国人与世界联系的多渠道化和频繁化。但是中国与经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决定了涉外婚姻中的“不等式”现象。首先,涉外婚姻中的享乐倾向使得不少婚姻当事人不是以爱情为基础,而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从而增加了婚姻的风险。其次,部分涉外婚姻当事人婚前感情基础差。有些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大盲目性,大部分涉外婚姻当事人,对对方了解渠道有限,感情基础较脆弱。大多是相识时间短,闪电式结婚,又迅速离异。再次,涉外婚姻法制不健全,管理体制有漏洞。涉外婚姻登记的审查工作多限于书面,明显缺乏实际调查,对当事人的教育、监督也不够。(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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