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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保修范围,商品房保修期限是多久?

发布日期:2019-01-23    作者:杜红涛律师
一、商品房的保修范围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一旦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除了法律规定的保修范围,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保修范围也应由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具体保修范围包括:
(一)屋面漏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脱落,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卫生洁具问题,灯具、电器开关问题等由开发商在一定时间内承担。
(二)房屋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问题,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用户自行约定的由开发商承担的。
二、商品房保修期限是多久
正常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一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六个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用户自行约定。
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因用户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损失,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
当房屋整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时,购买者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检验。经检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除退还购房款本息外,还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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