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其它民商案例 >> 查看资料

称被人行道旁绳索护栏绊倒 游客诉植物园索赔

发布日期:2019-02-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周先生称,其和家人在植物园游玩时,试图前往人行道边的一堆石头处休息,被人行道与石头之间的绳索护栏绊倒并摔伤。周先生遂将植物园诉至法院,要求植物园支付医疗费56414元、护理费1080元及交通费1339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周先生诉称,在游览旺季,植物园内人流较大,但是园中休息座椅很少,当天其游览途中感到有些累,就想找个地方休息,但是座椅都有人使用。其注意到在人行道不远处有一处石头堆,有游客坐在该处休息,其看到有人起身离开,就想前往石头堆处休息,但途中被一条陈旧的绳索围栏绊倒,导致骨折并进行了手术治疗,产生了医疗费等支出。当时石头堆处的空地被踩得寸草不生,植物园应对此情况十分熟悉,所以应尽力满足行人的合理需求,确保自人行道至大石头堆的路线畅通无阻,不应该设置绳索护栏。植物园对此存在过错,没有尽到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